为加强和规范工作室成员管理工作,使成员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,并使成员的进室和离室形成一种制度,更好的发挥工作室的作用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关于新成员的进室
1、成员人选原则上从获得区级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的在职教师中产生,对有突出培养前途的特别优秀的区级骨干教师亦可在考虑之列。
2、五年之内退休的教师原则上不列为名师工作站的成员人选。
3、经过本人申请,所在学校同意,工作室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,方可成为工作室成员。研修期为三年,一期结束后希望继续研修的成员需要自己提出申请,并征得导师同意。
二、成员的责任和义务
认真学习、积极实践,善于反思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和水平,不断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理论水平,为教学质量的提升、为教育的均衡发展、为学校教师队伍的发展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《成员研修手册》并按时交到工作室办公室。
2、每学期听本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的课不少于四节,并做好听课记录。
3、注重读书学习,每学期精读1-2本教育理论或专业书籍,在读书论坛上做发言,并至少撰写一篇读书心得。
4、积极参加本学科组织的各级各类教研活动,认真做好相关总结和反思。
5、认真参加工作室组织的网上论文评比活动,提供展示自身水平的教育教学成果,并踊跃参与交流研讨。力争三年中至少有一篇论文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。
6、积极参加或主持课题研究,注重提升教育科研的能力,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研究,力争取得较高水平的教育科研成果。
7、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,承担起培养青年教师的责任,成为校本教研的促进者。
三、关于成员的离室
对于研修期满,在室期间履行了自身责任和义务,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的成员,由工作室统一开具结业证书后离室。离室人员应继续发展和提高,更加自觉地读书和学习,成为教学领域的专家、教育科研的带头人和青年教师的引路人。
宁远镇小学中心校
2013年3月